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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9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12/312.公司名稱: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不適用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依臺灣證券交易所來函辦理8.因應措施:無9.其他應敘明事項:(1)截至104年11月底為止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為NTD681,557仟元,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-流動淨額NTD23,532仟元。(2)截至104年11月底為止應付票據餘額為NTD340,201仟元、短期借款NTD2,966,211仟元、一年內到期應付租賃款NTD471,572仟元、一年到期長期借款NTD1,014,595仟元。(3)本公司業務穩定成長,與金融機構往來關係良好,應收帳款及銀行額度足以因應營運週轉資金需求,公司運作一切正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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